根據目前的法規,滑板車在台灣尚未完全合法上路。以下是關於滑板車使用的主要規定和未來發展:
現行法規
- 電動滑板車目前被歸類為「個人行動器具」,原則上禁止在公共道路和人行道上使用。
- 違規在道路上使用電動滑板車可能會被處以1,200至3,600元的罰款。
- 目前電動滑板車僅能在特定封閉區域使用,如專用滑板場、河濱公園、校園等。
未來發展
- 2022年4月立法院已三讀通過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修正案,將個人行動運具納入慢車規範。
- 然而,目前尚未有具體的實施日期和細則出台,各縣市政府也尚未制定相關規範。
- 業界期望政府能加快腳步,讓電動滑板車比照其他慢車,享有基本的路權。
可能的未來規範
參考其他國家的做法,未來台灣若開放電動滑板車上路,可能會有以下規定:
- 限制最高速度(如25公里/小時)。
- 要求車輛註冊和投保強制責任險。
- 設置車速警示燈等安全裝置。
- 規定使用年齡限制和是否需要配戴安全帽。
- 在特定區域(如行人區)可能會有更嚴格的速限。
總的來說,目前滑板車尚未能在台灣公共道路上合法使用。未來若要開放,還需要政府制定更詳細的法規和配套措施,以確保交通安全和有序管理。